器官捐贈 遺愛人間

現時有超過2,000名病者及其家屬焦急地在苦等器官移植,器官移植是他們延續生命的唯一希望。遺憾的是,有不少病人因等不及適合的器官,便離開這個世界。

據統計,本港每100萬人中,僅5.4人於死後成功捐贈器官,遠遠落後歐美國家,當中西班牙捐贈率高香港超過六倍。香港現時採用「自願捐贈」模式,而歐洲國家則大多採用「自動捐贈」模式,即生前不反對,離世後將自動捐出器官,以提高捐贈率。

食衞局局長高永文曾提出研究自願捐贈器官機制。但筆者認為,器官捐贈屬無私的行為,加上香港人重視自主、民權等價值,用行政手段強迫大眾捐贈器官可能適得其反。普遍港人認同捐贈意義,但參與計劃的人卻佔少數。筆者認為,捐贈率低主因是市民欠缺主動性登記,政府可以考慮在換領成人身份證時提供器官捐贈表格,在報稅表、公屋、交津、低津等申請表格夾附器官捐贈表格。

要進一步推廣捐贈器官的觀念,提出誘因無可厚非,外地經驗或可借鑑。以台灣為例,如市民曾捐贈器官,其家人日後如需等候移植,輪候次序將會被提前。澳洲政府為鼓勵更多人參與活體器官捐贈,向在職捐贈者發放六周最低工資(約3,600澳元),變相捐內臟換有薪假期。方案既能縮短病者的輪候時間,又能減輕捐贈者手術前後的休養及經濟壓力。

本港並沒有獨立的機構專職處理器官捐贈工作,全港只有9位器官移植聯絡主任,負責約40間醫院的協調工作。人手不足,導致難以顧及所有適合器官捐贈個案,亦未能及時接觸他們的家屬。

香港政府慣常用「洗腦」方式教育大眾支持器官捐贈,由80年代到21世紀,都是邀請演藝人拍廣告推廣器官捐贈。成效如何?有目共睹。要做到讓死者遺愛人間,拯救更多病人的寶貴生命,政府不能再因循守舊、不思進取,需下苦功在更廣層面方便市民接觸資訊,以提高捐贈率。

筆者15年前已經簽署,並告知家人意願,你又簽咗未?

方國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