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安紙服務

如果名下擁有一些財產,希望百年歸老後按自己的意願留給自己心目中的親人或朋友,便可辦理平安紙。任何年滿十八歲的人士,皆可訂立遺囑(俗稱「平安紙」)。遺囑是一份法律文件,用以列明一個人在身故後,其遺下的資產將如何被分配,而訂立遺囑的人會被稱為「立遺囑人」。

方國珊議員自2008年起定期協助區內居民訂立平安紙及親自見證。本辦事處保留接納辦理平安紙的申請。

時間: 每季辦理一次
查詢: 2623 7371